最新政策
2015年12月28日,公安部发布公告,详细公布了公民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规定要求,进一步简化有关申请材料。其中规定,今后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有关信息由公安机关通过内部网络查询。
办理条件
1、首次申请护照的申请人必须为明港常住户口居民或所属部队驻地为明港的军人。
2、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已过期失效,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
办理材料
1. 明港户籍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制证照片。
3.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4.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由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证明(出生证明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5.国家工作人员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6.申请人是军人的,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并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咨询、领取并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许可条件、需提交的材料。
2.数码照相:根据证件制作的要求,由申请人本人到受理机关或者公安局指定的数码照相点拍照。
3.到受理窗口取号排队。
4.申请人到受理窗口交验材料并领取《回执单》,可以选择邮政快递。
5.申请人到办理窗口凭《回执单》打印缴费收据。
6.申请人凭缴费收据到银行缴费。
7.申请人凭银行收费单据和《回执单》到受理窗口领证
办理地点
信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信阳市公安局羊山新区新二十四大街38号
咨询电话:0376-6520520 651287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护照的时间: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签发普通护照。
*对符合加急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
办理费用:
办理费用:
首次办理:200元/本
加注费:20元/项